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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那是你的心血。”
傅云歌抿着唇浅淡地一笑:“其实我并不喜欢经商。”
“那你喜欢什么?”
“我喜欢你。”傅云歌这话一出,我的耳朵立马便滚烫滚烫的。
傅云歌倾着身子在我的耳边说:“阿呆,咱们已经是夫妻了。以后这样的情话也不会少,你要习惯啊。”
我佯怒:“肉麻兮兮的话,你不说会死啊。”
傅云歌的大手包着我的小手,声音清朗有磁性:“我喜欢和阿呆说这些话。一直都想说,只是怕你一个不自在就走了。现在看你还怎么走。”
我转开话题,问傅云歌:“那你为什么当初要选择经商呢?”
傅云歌笑:“因为我要有足够的财可以让阿呆劫啊,指不定劫完财还可以顺带劫个色,我乐意之至。”
我知道傅云歌的意思。贫贱夫妻百事哀,只要是给别人打工,只要经济不能独立,总是有不得已要去应酬的时候,总是要去做很多不想做的事情。那时候,连生活都不能保障,还谈什么感情呢?
我和傅云歌回到家之后,我才告诉傅云歌,在国外,我曾经有一个工作室。这次离开除了解除之前手下带着客户资源离开的危机,就是委托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将工作室转给了工作室另外一个元老级的人物。我只需要每年拿分红也就是了。
大致和傅云歌的情况差不多。
其实我们所想的,都差不多。吃完饭之后,我问傅云歌:“说真的,你的梦想是什么?”
傅云歌笑:“我的梦想是你,一直都是你。”
我:“在遇到我之前呢?”
傅云歌:“古琴。我原本的梦想是,将古时遗留下来而今还没有被演绎出来的古谱弹奏出来。”
和傅云歌领证之后,我们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改变。大抵是我看我的书,傅云歌则重新拿出了他的琴开始古琴。唔,在琴声中看书,反倒不觉烦厌,如置身于幽谷之中,听高人曲调。
傅云歌在古琴上的造诣,原本就比我高的。偶尔他会接几个电话,吩咐一些事情。然后他问我:“你希望我们的婚礼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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